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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向妻子借款十万元 离婚后企图赖账

    作者:潘文婕 袁玮    来源:温州房地产律师网    更新时间:2014/2/25 

  • 结婚期间,丈夫侯先生向妻子借款10万元用于开销,可没过多久夫妻却闹着离婚,传奇私服并约定侯先生要归还欠款。孰料,离婚手续已办,前夫却迟迟不愿归还这笔钱。于是,陈女士将侯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所欠10万元欠款。6月20日,徐汇区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侯先生给付前妻陈女士10万元。
        
        4年前,侯先生与陈女士结婚。婚后双方约定了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且作了公证。2006年8月7日,侯先生向妻子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开销,并出具一份借条。去年,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协议写明,男方欠女方债务10万元整,以男方写给女方的借据为证。嗣后,侯先生却一直未归还这笔钱。陈女士由此向法院起诉,要求侯先生归还10万元。
        
        侯先生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共同的,即使有借条存在,原告不能证明借款事实已实际发生。且由于借条和离婚协议均为陈女士以不法手段胁迫自己所为,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侯先生与陈女士在离婚时,已自愿达成协议,其中设定了侯先生对陈女士的10万元给付义务,应视为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意见。现侯先生认为该协议系被胁迫书写,但证据不足。因此对侯先生的这项辩解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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