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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领结婚证照样被判离婚

    作者:宋延坤 王洋 孔庆民    来源:温州房地产律师网    更新时间:2014/2/25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子,又因感情破裂闹上法庭。7月30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杭某与被告冯某都是该市太平镇某村村民,传奇连击私服两人在1986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同年11月,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前提下,就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儿。杭某婚后发现,曾经的山盟海誓的冯某生活“不检点”,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还经常酗酒并时常打骂自己,遂于今年3月2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冯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举办婚礼并确定夫妻关系时,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并且在此之前双方均已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要件,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因此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的婚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鉴于双方自2005年5月起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却已破裂,遂依法判决准许原告杭某与被告冯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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