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中国内地居民用1000万人民币,购买加拿大的房产。按照现在外汇管理制度,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在国内找地下钱庄换成美元,那么就是非法外汇买卖罪获刑。
而这位中国居民用于购买加拿大房产的资金其实就是通地下钱庄对倒货币互换,这种“货币互换”实际上是把流入中国的外汇截留在了加拿大。表面上并没有直接“套汇”,没有减少中国的外汇储备,但逃离了国家外汇管理的监管,阻止了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的同时,造成国内资金的短缺,更没有流入中国的实体经济。
对此,最高法、最高检的负责人表示,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导致巨额资本外流,社会危害性巨大,属重点打击对象。
我在前面的文章《深度解密:中美贸易战升级,中国房地产业再次迎来政策变革关键结点》指出,中国国内正在进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大量中国投资者涌向海外购置房产,让国内资金带出国门的同时,中国国家安全遭遇重大安全隐患。万一中国跟海外国家外交风波引发军事冲突,那些在海外购房的中国人会站在哪个立场。当中国的导弹对准海外的时候,那些在海外买房的中国人会不会转动导弹的瞄准器?可以说,当中国给外国战争还没有爆发的时候,中国已经提前输了这场战争!
现在,最高决策层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有了春节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联合文件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