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7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莅临光正大所到企业合规中心调研指导工作,为该中心成员讲解律师合规业务的难点问题。我所副主任兼企业合规中心主任、温州市人大代表陈兴良律师、鹿城区人大代表邹永迪律师、鹿城区政协委员滕世恩、陈忱律师以及企业合规中心委员杨邦宝、朱若佳、陈庆怡,姚海珍参与了调研活动。
陈兴良律师向陈瑞华教授介绍了我所的文化建设、所获荣誉及业务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向陈瑞华教授提出了在企业合规实践中遇到的诸多疑难问题以及对于合规工作的思考。
陈兴良律师分享了自己承办的成功合规案例,并提出自己办理的三十余例刑事合规案件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例如由于企业的税务问题专业化强,一般需要另外聘请资深会计师;企业自主合规是否可以作为法院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企业注销后重新恢复能否做合规;法院阶段启动合规应具备什么条件;检察院阶段合规整改不通过的案件在法院阶段能否重新启动合规等。
陈忱律师结合自己承办的合规案例,向陈瑞华教授请教合规整改的统一验收标准问题;关联企业涉案后企业合规的适用问题;如何正确对待合规律师与第三方组织的关系问题等。
邹永迪、杨邦宝律师表示,从日常合规业务工作中可以看出,温州大部分企业税务、财务不规范,且企业及企业家的合规意识不强,大多在发现危机或涉案后才会想到补救等问题。
陈瑞华教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答疑解惑。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企业合规适用难题,陈瑞华教授表示,合规只对“活着的”企业敞开大门,一个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合规整改,关键在于该企业是否正常生产经营。
陈瑞华教授认为,合规对于涉案企业来说价值有二,一为使直接责任人获得缓刑或免刑,二为保住企业招投标、贷款等资质,使得企业能够持续创造价值与收益。律师在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时,工作重心应当放在合规整改三要素:一、找到企业犯罪内生性结构原因,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管理制度的漏洞、业务流程隐患等等;二、为企业开展制度纠错,即针对企业犯罪内生性结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上的修复,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为企业搭建专项合规体系,预防同类或相似的犯罪发生。

陈瑞华教授的倾囊相授使与会人员对企业合规工作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与思考,日后,光正大所企业合规中心将继续钻研企业合规相关知识,将合规整改工作做优、做精,为服务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